【绥化】3月,绥化市委、市政府下发表彰决定,对全市在农业农村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、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。绥化市农村信用社荣获“2012年度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先进单位”荣誉称号。
2012年,绥化市农村信用社以服务“三农”为重心,紧紧围绕绥化市委、市政府“现代化大农业”建设为契机,面对复杂的经济金融态势,统一思想、乘势而上,取得了支农工作新突破。全市农村信用社信贷投放规模逐步扩大,各项贷款累计投放127亿元,同比增加19亿元;创新贷款品牌,推广了“阳光系列”贷款,“土地经营权抵押”贷款,“大型生猪养殖贷款”等数十个贷款新品种;成立小微企业服务中心,对涉农类企业给予全方位支持;加强对农民合作组织的扶持,合作社贷款余额达6,693万元。绥化市农村信用社的各项支农工作得到了绥化市委、市政府的充分肯定,也凸显了绥化市农村信用社支农主力军的地位和作用,绥化市委、市政府在全市农村工作会议上,授予绥化市农村信用社 “2012年度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先进单位”荣誉称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