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2日,在黑龙江省“六个十佳”和谐单位(家庭)创建评选表彰大会上,绥化市农村信用社和谐企业创建各项工作得到了省委“六个十佳”和谐单位(家庭)创建评选领导小组与社会各界的认可,最终荣获2014年全省“十佳和谐企业”荣誉称号。
年初,按照黑龙江省委宣传部、文明办等7个部门联合下发的《关于组织开展全省“六个十佳”和谐单位(家庭)创建评选活动的意见》文件精神要求,绥化市农村信用社经绥化市委宣传部选拔推荐参加 “十佳和谐企业”创建活动,8月份,经报纸、网络、短信投票,绥化市农村信用社在全省20家“十佳和谐企业”候选单位中脱颖而出。绥化市农村信用社在致力于服务地方经济和“三农”发展进程中,特别突出注重企业和谐发展,不断提升和谐发展的能力,不断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,以和谐促发展,以责任讲奉献,谱写了企业和谐发展的典型篇章。一是始终坚持和谐思想建设这一根源,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、和谐发展观的理念, 把和谐发展思想贯穿到每一名员工的自觉行动中去,不断提高绥化市农村信用社浓厚的和谐企业文化氛围,树立和谐发展的思想;二是始终巩固加强道德教育这一根基,坚持把握和谐发展的精神内涵, 开展多层次培训,逐步形成“以农为本、优质服务、塑造品牌”的服务理念,注重把和谐文化建设融入农村金融服务工作中,夯实思想建设的基础;三是始终把握承担社会责任感这一根本,坚持“奉献社会、回馈社会、服务社会”的服务宗旨,最大限度的承担企业社会责任,坚持塑造现代化农村金融服务品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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